序號 | 政策名稱 | 政策內容 | 對象范圍 | 補貼標準 | 申請流程 | 備注 |
1 | 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一次性臨時生活補貼 | 對登記失業3個月以上且未實現就業的本市生源畢業年度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發放1000元一次性臨時生活補貼。 | 對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發放1000元一次性臨時生活補貼:1.本市生源畢業年度(畢業后一年內)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2.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是指低保家庭、低保邊緣重病困難對象家庭和特困職工救助家庭中的高校畢業生。畢業生只可按一種身份享受補貼;3.已在戶籍所在社區(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站登記失業3個月以上且未實現就業。 | 1000元/人 | 1.受理。申請人戶籍地區(縣)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受理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一次性臨時生活補貼申請。符合條件的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攜帶身份證、戶口簿、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證書、其他申請所需材料(民政部門網上平臺查詢打印的低保證明材料、民政部門網上平臺查詢打印的低保邊緣重病困難對象家庭相關證明材料或《特困職工救助證》),至戶籍所在地區(縣)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請,并填寫《蘇州市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一次性臨時生活補貼申請表》。 | |
2 | 靈活就業社保補貼 | 本市戶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以靈活就業方式參保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規定給予靈活就業社會補貼。 | 本市戶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 按照其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50%的社保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 1.受理。戶籍所在地社區(行政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站或綜窗申請。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攜帶身份證或社保卡,戶口簿,畢業證,填寫《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并由本人辦理申請手續。 | |
3 | 小微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 | 小微企業吸納畢業兩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并與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給予最長不超過兩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 吸納畢業兩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并與其簽到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小微企業 | 單位繳納部分全額補貼,最長不超過兩年 | 1.受理。參保地人社部門受理單位申請,單位提交《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申請表》、《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花名冊》、畢業證書復印件。 2.審核。參保地人社部門對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申請進行審核。 3.公示。擬發放基層就業補貼人員名單應在各地人社部門官網上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4.發放。經公示無異議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由人社部門向當地財政部門申請補貼資金,并及時發放到位。 | |
4 | 小微企業招用蘇州籍高校畢業生一次性獎勵補貼 | 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蘇州籍高校畢業生且繳納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按每吸納一人3000元的標準給予用人單位一次性獎勵補貼。 | 吸納畢業年度內蘇州籍高校畢業生并繳納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小微企業 | 按每吸納一人3000元的標準給予用人單位一次性獎勵補貼。 | 1.受理。參保地人社部門受理單位申請,單位提交《蘇州市區小微企業招用蘇州籍高校畢業生享受一次性獎勵補貼申請表》、戶籍證明復印件、畢業證書復印件。 2.審核。參保地人社部門對小微企業招用蘇州籍高校畢業生一次性獎勵補貼申請進行審核。 3.公示。擬發放基層就業補貼人員名單應在各地人社部門官網上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4.發放。經公示無異議小微企業招用蘇州籍高校畢業生一次性獎勵補貼由人社部門向當地財政部門申請補貼資金,并及時發放到位。 | |
5 | 小微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崗前培訓補貼 | 小微企業與新招用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正式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后,委托市人社部門定點培訓機構(參照蘇人保職〔2013〕4號文確定的外來勞動者職業技能培訓定點機構)組織高校畢業生參加崗前技能提升培訓,并獲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中級)的,培訓補貼按照蘇州市區確定的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的50%執行,最高不超過500元/人。 | 小微企業與新招用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正式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后,委托市人社部門定點培訓機構(參照蘇人保職〔2013〕4號文確定的外來勞動者職業技能培訓定點機構)組織高校畢業生參加崗前技能提升培訓,并獲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 組織高校畢業生參加崗前技能提升培訓,并獲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中級)的,培訓補貼按照蘇州市區確定的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的50%執行,最高不超過500元/人。 | 1.受理。參保地人社部門受理單位申請,單位在申請小微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的同時提交本企業組織新招用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參加崗前技能提升培訓的證明材料及高校畢業生獲得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2.審核。參保地人社部門對小微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崗前培訓補貼申請進行審核。 3.公示。擬發放基層就業補貼人員名單應在各地人社部門官網上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4.發放。經公示無異議小微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崗前培訓補貼由人社部門向當地財政部門申請補貼資金,并及時發放到位。 | |
6 | 創業培訓補貼 | 參加經認定備案有政府補貼的創業培訓項目并按照相關要求結業合格的政策扶持對象,申領創業培訓補貼。 | 具有創業意愿和培訓愿望并具備一定創業條件的高校畢業生 | 補貼標準: | 1.受理。機構:通過江蘇省人社網辦大廳申請創業培訓補貼,導出《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申請表》蓋章后,同《蘇州市創業培訓補貼(機構)使用承諾書》一并交至當地創業培訓管理部門。 | |
7 | 求職創業補貼 | 對符合條件的畢業年度內困難畢業生,可給予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 在畢業學年有就業創業意愿并積極求職創業的高校(含民辦高校、獨立學院)、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的城鄉低保家庭、殘疾、已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含生源地助學貸款)、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家庭(含建檔立卡低收入殘疾人農戶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含建檔立卡貧困殘疾人家庭)和屬于特困人員的畢業生。 | 1500元/人 | 1.個人申報。按照“自愿申請、公開公正”的原則,符合條件的畢業生通過“江蘇省人社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https://rs.syflock.com/web/login)或“江蘇智慧人社 App”申請求職創業補貼。系統模塊開放時間為畢業學年的9月1日—9月30日(無法及時申請和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畢業生可進行補申報,系統模塊開放時間為畢業學年的 5月1日—5月31日)。 | |
8 | 創業社保補貼 | 在蘇州市創業并進行商事登記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正常運轉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 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取得碩士以上學位人員 | 按照當年企業參保繳費基數,按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五項社會保險合計單位繳費比例計算,按實補貼。上述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當年企業、個體工商戶各險種參保繳費基數下限計算單位繳納部分之和的120%。如有各項社會保險基數、費率調整的按照對應新基數、費率計算。 | 1.受理。單位注冊地人社部門受理單位申請,提交《蘇州市創業社保補貼申請表》。 | |
9 | 一次性創業補貼 | 在蘇州市創業并進行商事登記,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依法申報納稅。 | 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取得碩士以上學位人員、在校大學生 | 10000元/家 | 1.受理。單位注冊地人社部門受理單位申請,提交《蘇州市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表》。 | |
10 | 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 在蘇州市創業并進行商事登記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開業3年內吸納本市戶籍的登記失業人員和高校畢業生就業,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實際繳納1年以上社會保險費。 | 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取得碩士以上學位人員、在校大學生 | 按每年每新增帶動1人就業給予一次性3000元的創業帶動就業補貼。三年累計享受補貼最高不超過10萬元,吸納就業的同一人只享受一次政策。 | 1.受理。單位注冊地人社部門受理單位申請,提交《蘇州市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申請表》。 | |
11 | 創業場地租金補貼 | 在蘇州市租用場地創業的實體以及在蘇租用各類創業孵化基地創業的實體。 | 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取得碩士以上學位人員 | 按照“先繳后補”的原則,根據經營場所年租金按年度據實給予補貼,補貼標準最高不超過5000元。 | 1.受理。單位注冊地人社部門受理單位申請,提交《蘇州市創業場地租金補貼申請表》。 | |
12 | 創業基地運營補貼(自有住房創業者) | 在蘇州市利用自有房屋創業的創業實體。 | 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取得碩士以上學位人員 | 按照“先繳后補”的原則,據實給予水、電、寬帶等創業運營補貼,補貼標準每月不超過200元。 | 1.受理。單位注冊地人社部門受理單位申請,提交《蘇州市創業基地運營補貼(自有住房創業者)申請表》。 | |
13 | 富民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 | 創業人員在蘇州創業并經工商登記注冊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男60周歲以內、女55周歲以內(不含退休)的個人,滿足5類人群條件,可享受最高50萬元的富民創業擔保貸款,貸款期限不超過3年,貸款累計次數不超過3次。 | 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取得碩士以上學位人員、在校大學生 | 富民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對蘇州市富民創業擔保貸款支持的申請人,LPR-15O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擔,財政對金額在30萬元(含)以內的貸款對合同簽訂日LPR-150BP以上部分給予貼息支持,超過30萬元的貸款對合同簽訂日LPR-150BP以上部分的50%予以貼息(不分段計算)。 | 1.申請。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可登錄“蘇州富民創業擔保貸款公共服務平臺”(創e貸)http://www.szced.net/申請辦理。 | |
14 | 蘇州市區大學生初創企業獲得天使投資獎勵 | 35周歲及以下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含在國外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證書并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創業人員以法人的身份在市區(姑蘇區、高新區、園區、吳中區、相城區、吳江區)范圍內創辦5年內的企業。 | 35周歲及以下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 每年遴選10-15個大學生初創企業,創業引導性資金按每家企業吸引的天使投資金額的20%予以獎勵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 | 1.申領。符合條件的企業向蘇州市勞動就業管理服務中心(創業指導中心)提出申請并提供材料。 | |
15 | 江蘇省大學生優秀創業項目 | 專家評審小組每年評審出不超過20個項目,根據大賽級別、獎勵等次、項目經營情況、科技含量、帶動就業情況等要素,分4個等級進行資助。 | 畢業5年內(含)國內高校畢業生、國(境)外本科(含)以上大學畢業生、國內高校全日制在校生。 | (1)申報人登記注冊至申報年度上年末實際出資額高于(含)3萬元、低于6萬元的,按照每個江蘇省大學生優秀創業項目3萬元補助。 | 1.申請。申請人至自辦實體注冊地所在區勞動就業管理服務機構辦理申請手續,填寫“申請表”,并提供相關申請材料。 | |
16 | 基層公共服務崗位安置就業 | 全市每年開發 300 個基層公共服務崗位,招聘安置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家庭、困難家庭和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 | 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家庭、困難家庭和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其中用于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比例不低于50%。招聘安置工作結束,尚未錄用人員的崗位可用于招聘蘇州市戶籍畢業五年內的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重點向畢業年度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傾斜 | 全市每年開發 300 個基層公共服務崗位。 | 1.個人申報。凡符合條件的就業援助對象,按要求攜帶相關證明材料至戶籍所在地人才服務機構辦理相關申報手續。 2.招聘。各地根據當年實際申報的就業援助對象人數和當年可提供的基層公共服務公益性崗位數量情況,開展招聘工作。 3.體檢和公示。各市、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4.培訓上崗。各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聯合當地有關部門組織錄用人員參加崗前培訓,經培訓合格后安排正式上崗。 | |
17 | 基層就業補貼 | 對通過年度開發基層公共服務崗位計劃,經招聘安置到基層公共服務崗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發放基層就業補貼。 | 通過年度開發基層公共服務崗位計劃,經招聘安置到基層公共服務崗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 | 3000元/人 | 1. 受理。就業地人社部門受理基層就業補貼申請。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應于到崗次年3月底前填寫《 市(區)基層就業補貼申請表》,并由本人辦理申請手續。 | |
18 | 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就業獎勵補貼 | 對企業每年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10人及以上(勞務派遣用工形式除外),且勞動合同履行和繳納社會保險費均滿1年及以上的,給予2萬元的一次性就業獎勵 | 同時滿足以下四點的企業: 1.企業新招用的須為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 | 20000元/家 | 1.受理。符合申報條件的我市企業于每年的第一季度至參保地人才服務機構辦理補貼申請手續。 | |
19 | 重點高校畢業生面試交通補貼 | 對國內重點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高校畢業生來我市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類用人單位求職面試的,給予一次性交通補貼。 | 重點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高校畢業生應符合以下條件: 1.重點高校是指全國“雙一流”高校,不含在蘇州本地的“雙一流”高校、“雙一流”高校在蘇州設立的校區、“雙一流”高校下設的獨立學院; 2.應屆高校畢業生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其中本科學歷的須為全日制,研究生學歷的放寬至非全日制; 3.面試單位須為我市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含黨政機關及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單位; 4.參加專業化青年人才定崗特選計劃面試的,面試交通補貼不在本系統申領,根據定崗特選公告要求進行申領; 5.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每人僅限申領一次,自2023屆高校畢業生起實施。 | 駐江浙滬皖地區高校500元/人,駐其他地區高校1000元/人。 | 1.交通補貼券領取。個人通過手機下載“蘇周到”APP,進行交通補貼券領取。 | |
20 | 青年就業見習政策 | 用人單位向人社部門申請成為就業見習基地后,規范開展就業見習工作,可享受就業見習補貼、帶教補貼及留崗獎勵補貼。 | 1.用人單位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向對應的人社部門申請成為就業見習基地; 2.規范開展就業見習工作,見習期間學員考勤達標,且基地要按時向學員發放不低于當年城鎮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的生活補貼; 3.申請見習留崗獎勵補貼的基地,一個自然年度內對見習學員的留用率需達50%及以上。 | 1.見習補貼:見習基地按照每人每月當年城鎮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80%的標準享受就業見習補貼; 2.帶教補貼:就業見習基地的帶教老師根據帶教見習學員人數,按照每名見習學員每月150元的標準享受帶教補貼; 3.留崗獎勵補貼:3000元/人 | 1.用人單位申請成為見習基地; 2.見習基地招收見習學員規范開展見習工作; 3.見習基地按要求提供學員考勤、生活補貼發放憑證、見習學員留用等材料,發起補貼申請; 4.人社部門審核發放。 | |
21 | 城鄉勞動者就業技能培訓補貼 | 對在定點機構參加城鄉勞動者就業技能培訓并通過考核、取得證書(含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培訓合格證書)的勞動者按規定給予職業技能培訓補貼。 | 就業技能培訓的適用對象為具有勞動能力、有培訓需求和就業愿望的勞動者。具體可分為免費培訓群體和獲證獎補培訓群體。 | 職業技能培訓按照人社部門和財政部門共同發布的《蘇州市就業技能培訓補貼目錄和補貼標準》(每年發布一次)執行。 | 1.申請。各定點培訓機構在學員培訓結束并考核取證后通過省人社一體化信息平臺向開班備案地的人社部門提出培訓補貼資金申請。 | |
22 | “吳地工匠”項目制培訓補貼 | 對參加“吳地工匠”項目制培訓并通過考核、取得培訓合格證書的勞動者按規定給予項目制培訓補貼。 | 勞動年齡段的有勞動能力和培訓意愿的城鄉勞動者,主要為:本市戶籍勞動者、持本市居住證的外來戶籍勞動者、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等。財政供養人員除外。 | 線上培訓不超過15元/課時/人、線下培訓不超過30元/課時/人。 | 1.申請。承訓單位在學員培訓結束并考核取證后通過省人社一體化信息平臺向開班備案地的人社部門提出培訓補貼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