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考人員對考試成績如有疑問,可以憑成績核查申請表及準考證向當地人事考試部門申請復查成績。
2.、復查試卷的內容包括:應考人員的相關信息是否準確;登分、核分是否正確;有無漏改、錯改;是否有違紀記錄或者其它異常情況等。對主觀題評卷的寬嚴幅度不在復查范圍之內,不作為變更成績的依據。
3、復查時間:應考人員對考試成績如有異議,應在成績公布后25天內(公務員考試應在3天內)向所在考區人事考試中心申請復查試卷(省直考區除建設口考試的考生直接向江蘇省人事考試中心提出申請,建設口的專業技術考試的考生向省住建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申請),對具體復查截止時間省人事考試中心將在江蘇省人事考試網上或以其它形式在公布考試成績時予以公布。
4、市人事考試部門應于規定截止時間后3天內將申請復查名單匯總上報江蘇省人事考試中心,對同一考試科目的成績復查,其復查工作原則上只受理一次。
5、江蘇省人事考試中心將嚴格按有關規定進行復查,如實準確記錄復查試卷的情況并將復查結果反饋給考生所在考區。
6、咨詢電話:025-83236088(省直考區咨詢電話)
附件下載 :成績復查申請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