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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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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政策項目 租房補貼 文件名稱和文號 關于印發《南京市高校畢業生住房租賃補貼操作辦法(修訂)》的通知(寧人社〔2019〕124號) 政策內容 符合申領條件的博士、碩士、學士(含高級工及以上)按每人每月2000元、800元、600元(實際租金低于補貼標準的,按實際租金補貼)享受最長36個月的住房租賃補貼。 政策實施范圍 1. 普通高校及高等職業院校畢業并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或大專學歷具有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全日制畢業生。研究生可擴大至非全日制,需首次就業參保(即就讀非全日制研究生前和就讀非全日制研究生期間均從未有過就業經歷)。
2. 2. 畢業兩年內在我市各類企業(含在寧部、省屬企業)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就業或自主創業,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依法參加我市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以靈活就業者形式參保除外)或在江蘇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在我市參加失業保險。
3. 3. 在寧無自有住房(或與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且租房居住。依合同尚未交付的房屋也認定為申請家庭的住房。政策類別
(就業)政策項目 求職創業補貼 文件名稱和文號 1、《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省教育廳 省財政廳關于做好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19〕198號);
2、《關于進一步明確求職創業補貼申領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蘇人社函〔2021〕154號);
3、《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省教育廳關于做好省人社一體化信息平臺求職創業補貼上線工作的通知》(蘇人社函〔2021〕358號 )政策內容 對城鄉低保家庭等6類困難群體高校畢業生,畢業學年可申請15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及對應就業指導和創業幫扶。 政策實施范圍 在畢業學年(9月至次年7月)有就業創業意愿并積極求職創業的高校(含民辦高校、獨立學院)、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的城鄉低保家庭、 殘疾、已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含生源地助學貸款)、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家庭(含建檔立卡低收入殘疾人農戶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含建檔立卡貧困殘疾人家庭)和屬于特困人員的畢業生。畢業生只可按一種身份享受補貼。 政策類別
(就業)政策項目 面試補貼 文件名稱和文號 關于印發《外地高校畢業生來寧面試補貼申請、審核、發放操作辦法》的通知(寧人社〔2019〕127號) 政策內容 對非在寧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學)的應屆畢業生(含港澳臺畢業生),來南京市域范圍內登記注冊并納稅的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求職面試的,經核定給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面試(交通和住宿)補貼。 政策實施范圍 1.非在寧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學)的應屆畢業生(含港澳臺畢業生);尚未拿到畢業證書但已領取高校《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的應屆大學生,來我市參加企業面試;
2.申請人面試單位為在我市范圍內注冊的依法辦理職工社保參保登記手續的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政策類別
(就業)政策項目 吸納就業補貼 文件名稱和文號 《關于印發&at南京市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實施細則&at等五個實施細則的通知》(寧人社[2016]78號)
南京市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寧財規[2020]6號)政策內容 我市范圍內登記注冊的中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1年的高校畢業生以及技工院校高級工、技師(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進行就業登記,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按時足額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費、依法支付勞動報酬的,按2000元/人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政策實施范圍 1.中小微企業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應當在履行勞動合同滿1年后方、招用人員后的2年內申請;
2.新招用畢業1年內的高校畢業生政策類別
(就業)政策項目 開業補貼 文件名稱和文號 關于印發《紫金山英才寧聚計劃青年大學生就業創業項目實施細則》的通知(寧人社〔2021〕34號) 政策內容 給予2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 政策實施范圍 畢業5年內的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高校畢業生(含海外留學人員),2018年1月1日后,首次在寧注冊領取工商營業執照,并擔任創業實體的法定代表人、個體工商戶主。申請人全職創業,未在創辦實體外單位就業參保。 政策類別
(就業)政策項目 創業成功獎勵 文件名稱和文號 關于印發《紫金山英才寧聚計劃青年大學生就業創業項目實施細則》的通知(寧人社〔2021〕34號) 政策內容 給予4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 政策實施范圍 2012年1月1日后成立創業實體的普通高校在校生、畢業五年內的高校畢業生、2021年7月1日后成立創業實體的我市登記失業人員,擔任創業實體的法定代表人、個體工商戶業主,登記注冊地和實際經營地均在我市,正常經營納稅6個月以上并帶動2人及以上就業。 政策類別
(就業)政策項目 創業帶動就業獎勵 文件名稱和文號 關于印發《紫金山英才寧聚計劃青年大學生就業創業項目實施細則》的通知(寧人社〔2021〕34號) 政策內容 帶動人員就業,與其簽訂 1 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按吸納就業人數給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創業帶動就業獎勵,每家創業實體最高可享受 2 萬。 政策實施范圍 2012年1月1日后成立創業實體的普通高校在校生、畢業五年內的高校畢業生、2021年7月1日后成立創業實體的我市登記失業人員,擔任創業實體的法定代表人、個體工商戶業主,登記注冊地和實際經營地均在我市,正常經營納稅6個月以上并帶動2人及以上就業。 政策類別
(就業)政策項目 創業擔保貸款 文件名稱和文號 1、《關于進一步加快全市創業小額擔保貸款發展的意見的通知》(寧政辦發〔2013〕71號)
2、《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寧政發〔2015〕271號文)
3、《市政府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寧政發〔2017〕243號)政策內容 對符合條件的給予個人最高30萬元、合伙最高5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貸款期限最長三年,還本付息后給予全額貼息 政策實施范圍 法定勞動年齡內、誠實信用、具備一定勞動能力和勞動技能,在我市注冊成立創業實體并擔任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個體工商戶業主的登記失業人員、青年大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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